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和预订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重庆师范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重师发[2011]146号)有关规定,为保证下学期教材按时到位,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请各教学单位立即着手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和预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
1.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教材选用工作,严把选用教材质量关,必须按照《重庆师范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有关教材选用程序和原则选用教材(要求选用优质教材和选用近三年出版教材原则上应达70%以上)。学院要成立教材建设指导小组,严格审核检查。
2.在选用教材时,应注意按照《2015秋季教材目录数据》(附件1)目录选用教材(该目录电子版可进入教务处主页→教材系统→公共下载→2015年秋季教材目录),在其他网上或地方查阅的教材,出版社有可能不出版,因此,无法保证教材按时到位。
3.教师选用教材须填写《重庆师范大学教材选用申请表》(附件2),简要说明选用该教材的原因,送教研室审核,经学院教材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学院教材管理人员汇总,填写《重庆师范大学教材选用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教务处教材科。在填报选用教材相关信息时,请以《2015秋季教材目录数据》里面为准。
4.按照《教育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附件4)的文件精神,“两课”教材原则上必须选用由中宣部组织编写的43种重点教材名单中的相应指定教材,其他与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建议使用由中宣部组织编写的43种重点教材名单和教育部组织编写的96种重点教材名单中的教材。
二、教材预订
1.根据《重庆师范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必修课教材由学院统一在网上征订,教学运行科教材管理办公室负责集中发放;选修课教材由学院提供相关书目和估计订数并填写《教材预订单》(附件5),届时学生可根据自己的选课情况购买。
2.本次网上征订教材的时间为2015年5月22日0点至6月8日24点。各学院教材管理人员进入教材网络管理系统http://219.221.10.10/jcweb/,进行教材的征订工作。如学院教材管理人员需要重新申请账号或有人员变动,请及时告知教学运行科教材管理办公室。学院在网上按流程报订完教材后,教学运行科教材管理办公室会将数据以班级为单位整理导出《重庆师范大学教材收订明细表》并反馈给学院,学院核对无误后,请于6月12日前将《重庆师范大学教材收订明细表》纸质文档一份(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学运行科教材管理办公室。
3.各学院务必认真核对教材征订的相关数据,注意不要错订、漏订、少订、重订等。如果在提交《重庆师范大学教材收订明细表》后,才发现错订、漏订、少订、重订的情况,需填写《教材补(改)订单》(附件6)。下学期发放教材时,如发现上述差错且责任在学院的,将会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对学院的考核分值。
4.承担校级通识课教学的单位需对课程所使用的教材信息进行汇总并填写《重庆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通识必修课教材申请表》(附件7),于2015年5月28日前报送纸质材料一份到教学运行科教材管理办公室。
5.由于各出版社是根据高校所需教材总数决定印刷数量,请各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开展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在教材预订中,对教学运行科教材管理办公室反馈的因教材不出版或延时出版等相关信息,学院应立即按照《重庆师范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中关于教材选用和教材订购的相关要求重新选用教材,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将重选的教材名称等相关信息送交教学运行科教材管理办公室。否则,教务处不保证教材能按时到位,其责任由学院自行承担。
6.附件1到附件7的材料,均可在校园网教务处主页→教材系统→公共下载处下载。《教材选用情况统计表》、《教材预订单》和《重庆师范大学教材收订明细表》请于6月12日前交提交纸质一份(A4打印,签字+盖章)到教学运行科教材管理办公室,所有文件的电子版请发送至:434371095@qq.com。
请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本院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确保下学期教材发放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陈庆光 联系电话:6591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