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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与旅游学院实验教学效果评价体系
2018-03-15 21:54  

 

地理与旅游学院实验教学效果评价体系

为规范我院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保证实验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实验教学质量质量评价体系。

1、实验教学质量评估的形式

1)日常检查

实验室中心统一组织各教研室领导进行日常检查,主要是检查日常考勤、设备摆放、实验环境、实验室规章制度遵守情况、学生实验记录等内容。

2)领导、专家听课

不定期开展领导、专家听课活动,通过听课督促教师认真备课,上好每一堂实验课,不断提高试验课堂教学水平。

3)学生评教

每学期期末,对于每一位实验课老师进行学生评教,评教采取不记名方式,由学生填写统一表格,对于该学期实验课老师教学进行评价。

4)同行专家评教

定期邀请同行专家对于实验课教学进行听评,通过同行专家的听课、评课,发现本教研室存在问题,从而不断改进,不断提高。

5)召开座谈会

定期召开老师和学生座谈会,通过老师和同学对于实验老师的态度、评价从而对于实验老师进行反馈,在平时就把存在缺点改正掉,不断提高实验教学的服务水平。

6)网上反馈

将每一位实验教师信息上网公布,让每一位学习实验课的学生在网上进行评教,内容增设你对老师的总体印象、老师有哪些优点值得发扬、老师有哪些缺点需要改正等等信息,从而了解学生的真实想法,不断改进实验课教学方法和方式。

2、评估的方法

1)实验教学质量的日常检查工作以实验室中心为主,在各部门负责人领导下进行。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时要进行集中的实验教学质量检查,并将书面总结交学院办公室。

2)各部门主管领导、各实验室主任每人每学期对每门实验课至少听课一次,学院组织专家督导组随机听课。

3)学生评教由学院和实验室中心负责组织。由学生统一填写评价表。或由学院统一进行网上评价。

4)学院定期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教,并填写相关评价表格。

5)学院会同实验室中心定期召开与实验课有关的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学生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6)总分计算,依据以下比例进行计算,得出最后结果,并以此结果对于实验教师进行考评。

总分=学生评教*30%+领导、专家听课*15%+同行专家评教*15%+日常检查得分*10%+召开座谈会*10%+综合问卷*10%+跟踪调查*5%+网上反馈*5%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地理与旅游学院

2007.3.3

附件1

重庆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实验教学效果综合评价表实验课教师

实验内容

授课时间

日常检查得分

领导、专家听课得分

学生评教得分

同行专家评教得分

召开座谈会得分

综合问卷得分

跟踪调查得分

网上反馈得分

总分

分数统计人

(签字)年月日

实验室中心主任意见

(签字)年月日

评价意见

填写人:(签字)年月日

分管院长意见

(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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