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与旅游学院实验教学运行经费的投入及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实验教学运行经费的使用,提高实验设备的使用率,将有限的经费充分合理的利用,特制定以下规定:
1、实验教学运行经费的投入。
1)实验教学经费对于易损耗品的购置每年固定投入。
2)对于不易损耗品每年进行定期维护,维护费用由实验室中心负责统计,报学院办公室主管领导进行审批,然后进行投入。
3)对于其他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等不予以投入更换,实验室必须找到责任人进行赔偿。
4)对于新设备的购置学院经报学校,由学校进行一部分投入,其余的由学院进行投入。
5)实验室淘汰设备由实验室统一上报实验室中心,由中心统一进行处理,处理以后得到的费用划归实验教学运行经费,作为今后实验室投入的一部分资金。
2、实验教学运行经费的管理
1)实验室运行经费必须由专人负责,专款专用,严禁私自挪作他用,实验室中心和学院将定期和不定期对于实验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实验教学经费的申请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首先由实验室向实验室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实验室中心进行审查核实以后报学院办公室,由专管领导批准后报学院财务进行资金划拨。
3)对于实验室老师的工资、奖金由学院统一进行统计,报教务处由学校统一发放,不得挪用实验室教学运行经费。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理与旅游学院
200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