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与旅游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为适应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教学改革不断深入的需要,为了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及大学生科技活动的开展,全面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加快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有效利用实验室的资源,地理基础实验室中的部分实验室面向本院教师和学生开放。为了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此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地理基础实验室中部分实验室除正常的计划内的实验教学、科研任务外,根据实验条件逐步做到不同程度的开放。
一、开放对象
1、全院教师;
2、全校计划内本科生和研究生;
2、各类参观人员。
二、开放方法
实行预约开放。根据需要提前预约,一般要提前一周。在预约时,向实验教师说明实验题目、需要的设备、材料和时间,经理论课教师和院主管部门的同意,方可进行。
三、开放内容
1、教师拟定的项目;
2、学生自定的项目;
3、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
4、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
5、参观项目。
四、开放实验的组织和管理
实验室开放由学院副院长主管,由实验教师及实验管理人员具体落实。
1、实验室根据人数和实验内容,做好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等开放性实验的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指导参与实验工作。
2、在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
3、实验室开放时,指导老师和管理人员负责实验秩序、安全等管理工作,并做好记录。
4、实验前应对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实验后应做好清洁、校验、整理,恢复原状。
五、开放收费
1、教师拟定的项目;学生自定的项目;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学生参与的研究项目经各开放实验室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核定,实验室主任审批后,原则上不收费。
2、各种参观项目,经各开放实验室工作人员核定和实验室主任审批后,收取一定费用。
地理与旅游学院
200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