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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星级社团评定细则
2016-04-08 16:17  
  • 总则


  • 第一条  为更好引导、服务、管理我校学生社团,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积极作用,激发各类社团组织潜力,提高社团活动水平,调动学生社团竞争意识,带动社团全面发展,使社团向高层次﹑高格调﹑高内涵方向发展,重庆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重庆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重庆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制定本细则。

     

    • 参评资格


    第二条  重庆师范大学成立一年及以上的在册社团,自愿申请参评。
    第三条  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重庆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且该学年内无违规违纪现象。

     

    • 评分细则


    第四条 社团基础工作
    (一)基础建设
    1、按时完成学年社团注册工作。
    2、设有会长、副会长、财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
    3、成立了团支部,并设立支书、组织委员及宣传委员。
    4、规章制度、社团章程等完善。
    (二)常规工作
    1、社团按时将注册材料上交到社团联合会进行注册。
       2、社团进行年度招新.
    3、社团在招收会员后及时完成干事招新培训工作。
    4、学年完成社团换届。
    5、有效进行工作的交接。
    (三)指导教师参与情况
    1、协会有相应的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按照《重庆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关于
     “指导教师的职责”中要求对社团进行管理。●
    (四) 会员管理
    1、根据调研部“会员满意度调查”情况予以加分。●
    2、每学期至少开两次例会,听取会员意见和建议。
    (五) 财务状况
       1、收付记账法,设置简易账簿。
       2、资金来源、去处登记清楚,并有相应原始凭证。
       3、定期向社团公布财务使用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六) 宣传体制
       1、充分利用宣传栏、喷绘、传单等宣传方式,宣传社团形象和活动。
      宣传方式包括设计写真、板报、海报、横幅、喷绘等。  ●
        2、社团有自己的网页、微博、交流群等宣传平台并经常更新。
    (七) 配合社联工作情况
    1、认真参加例会、主动签到,全部出席得满分。
    2、积极上交材料,不延误。
    3、社团积极参加社联活动,认真落实社联布置的工作等。
    4、借用社联物资能够按时完整归还。
    第五条 社团活动
    (一) 活动计划
       1、制定详细的学期社团活动计划。
       2、制定明确的学期支部活动计划。
    (二) 社团独立活动
       1、定期开展常规活动。
       2、能够不断发展创新社团品牌活动,扩大品牌活动影响力。
       3、社团不断探索创新活动项目,并在实践中取得一定成果。
    (三)社团合作活动
       1、能够积极完成学校、团委、社联等各级部门安排的工作成效显
          著。
       2、每年能与校际社团、兄弟社团合作办活动。
       3、主动承办校级活动、效果良好。
    (四) 社团活动进程考评
       1、社团活动前及时递交申请。
       2、活动开展扎实有效,深入同学,有一定的教育影响作用,同学反
          映好。
    3、活动中注意安全,没发生意外事故。
    4、活动的开展,有利于会员特长发挥及综合素质能力的提高。
       5、活动后社团能够进行深层次地反思和总结并对活动提出具有建设
          性的意见。 ●
    第六条 加分项目
    (一) 表彰情况
       1、校级表彰  
        2、市级表彰
    (二) 获奖情况
       1、全国一等奖(金奖)、全国二等奖(银奖)、全国三等奖(铜奖)
       2、市级二等奖(银奖)、市级一等奖(金奖)、市级三等奖(铜奖)    
    (三)活动在大型媒体报道情况
      社团在各大网站、重庆电视台、《重庆日报》等省级以上主流
      媒体上被宣传报道(主要指社团活动方面)。
    (四)活动在校级媒体报道情况
      社团在重师电台、重师新闻广播站、《重庆师大报》、学校网页
      等校级主流媒体和《重师青年》上被宣传报(主要指社团活动
      方面)。
    第七条 社团部评分项目(10分)
       1、定期召开干部会议,交流活动心得。
       2、能够积极完成社团部门安排的工作成效显著。
       3、认真参加例会、主动签到。
       4、每次社团活动后及时将新闻稿、总结以及照片发到社团部公共邮箱 。

     

    • 附则


    第八条 本评定细则针对参与评选星级社团的社团或协会,至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标有“●”记号的内容由学生星级社团评定委员会统一打分。社
          团联合会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细则,星级社团评定委员会
          对本细则的运行进行监督。
    第十条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师范大学校团委及学生社团联合会。



    重庆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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